各学院:
随着研究生就业形势的严峻,研究生的就业意识也得到加强。近年来,不少研究生在读期间就开始与用人单位联系或入学之前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对方同意研究生修完学业,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即可到用人单位工作。从研究生个人发展方面考虑,我们鼓励非定向(委培)研究生在读期间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为规范此项工作,现将相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用人单位、学校(由研究生部(处)和培养学院代)三方签订《华南师范大学与用人单位关于非定向(委培)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一)。具体事项见《协议书》(下同)。
二、《协议书》一式四份,研究生、用人单位、研究生处和培养
学院各执一份备案。
三、研究生毕业时,学院可直接在上报就业的系统中报送其签约单位的相关信息,即报到单位及档案接收单位是其签约单位。
研究生部(处)
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